根据最新的《屋面工程技术规范》GB 50345-2012(以下简称“新规范”),屋面防水等级被划分为四个等级,其中一级、二级、三级是主要的三个等级,具体要求如下:
一级防水等级
适用范围:一级防水等级适用于对防水有高要求的建筑,如特别重要的建筑、高层建筑、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、重要公共建筑、人员密集场所等。
具体要求:
1. 防水层要求:
– 必须采用两道及以上防水设防,且应包括防水卷材或涂膜等材料。
– 防水层应设置在结构层上,并与基层牢固粘结。
– 防水层应连续、无接缝,或采用多道设防时,各道防水层之间应相互搭接。
2. 找平层要求:
– 找平层应平整、坚实、不起砂、不起皮,并应设置分格缝,分格缝的宽度不宜大于6mm,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。
– 找平层排水应畅通,不得有积水现象。
3. 保温隔热层要求:
– 保温隔热层应符合设计要求,且应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。
– 保温隔热层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,且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耐久性。
4. 防水层保护要求:
– 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,保护层材料应根据使用环境和防水层材料选择。
– 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粘结牢固,不得有剥离现象。
5. 细部构造要求:
– 女儿墙、檐口、天沟、落水口、变形缝等细部构造应采取特殊的防水措施。
– 细部构造的防水层收头应采用嵌固法或使用密封材料封严。
二级防水等级
适用范围:二级防水等级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,即除一级防水等级以外的其他建筑。
具体要求:
1. 防水层要求:
– 至少采用一道防水设防,可采用防水卷材、涂膜或混凝土等材料。
– 防水层应连续、无接缝或采用多道设防时,各道防水层之间应相互搭接。
2. 找平层要求与一级相同,即找平层应平整、坚实、不起砂、不起皮,并设置分格缝,分格缝内嵌填密封材料。
3. 保温隔热层要求与一级相同,即保温隔热层应符合设计要求,且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,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4. 防水层保护要求:可采用简单的保护措施,如覆盖砂浆保护层或使用水泥砂浆抹面等。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粘结牢固。
5. 细部构造要求与一级相同,即女儿墙、檐口、天沟、落水口、变形缝等细部构造应采取特殊的防水措施,且收头处应封严。
三级防水等级
适用范围:三级防水等级适用于对防水有一定要求的建筑,如非长期浸水的环境或非寒冷地区的临时建筑等。
具体要求:
1. 防水层要求:可采用一道防水设防,一般使用水泥砂浆、聚合物水泥砂浆等材料。
2. 找平层要求与一、二级相同。
3. 保温隔热层要求根据设计需要设置,但不需要特别的防潮措施。
4. 防水层保护要求可以简单处理,如覆盖一层水泥砂浆保护层即可。
5. 细部构造要求基本同上,但可以简化处理或采用简易的防水措施。